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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倡放宽专业投资者门坎 或减少跟券商纷争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证监会昨日起就建议修订《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展开公众咨询,主要在计算符合专业投资者资格的个人投资组合总值限额提出两大修订;另一方面证监会亦建议扩阔专业投资者的类型,咨询期至4月3日。有业界人士预料,未来将会有更多合资格专业投资者,需要就其投资组合‘负全责’,过往因投资失利与券商产生的不必要纷争或大大减少。
      根据咨询文件,现时个人如有意成为专业投资者,其中一个门坎为其单独账户或其与‘有联系者’(即其配偶或子女),共同拥有的帐户内,投资组合总值限额不得少于800万港元,证监会在文件建议,申请者与‘非有联系者’,如兄弟姊妹、父母、公司业务伙伴等所共同拥有的帐户内的投资组合所占部分,亦可计入其投资组合总额内;证监会亦建议,申请者全资或部分拥有、且主要业务是持有投资项目的公司中,其所持有的资产亦可计算在个人投资组合总额内,以上两项修订变相降低成为专业投资者的门坎,令个人更容易符合相关资格。
      咨询文件又引述部分中介人意见称,符合‘专业投资者’门坎的公司为投资目的,而成立另一家公司的情况普遍,建议即使专业机构投资者旗下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有经营投资以外的业务,亦可允许成为专业机构投资者,证监会表示认同扩阔专业投资者的类型,并预期会有更多人士符合合资格专业投资者。
      香港投资者学会主席谭绍兴认为,是次证监会就专业投资者申请要求作出修订,旨在减少投行或券商与投资者之间不必要的纷争,最终证监会可减少处理相关投诉个案。近年不少投资者,特别是内地投资者‘输打赢要’,投资失利便向金融机构投诉及索偿的事件愈见普及,谭绍兴称:‘如投资者控告券商,进行调解工作前,券商在“未被判有罪”前需交出3万元作调解费用’,但如通过修订建议,专业投资者的买卖则不再受证监会监管,因假设其已明白各项投资风险及细则,券商遭抽后算账的机会可大大减低。